为贯彻落实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云南省大型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昭通市防震减灾局组成工作组完成了全市两座重点水库行政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 一、检查内容: (一)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是否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是否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二)防震设防情况 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进行抗震设防。 (三)地震应急准备情况 是否按照《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二、检查情况: (一)渔洞水库 检查工作组 | 昭通市防震减灾局和昭阳区防震减灾局工作人员 | 检查时间 | 2023年7月24日 | 检查情况 |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未提交纸质备案资料,未按新规定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备案;按规定报送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 2.防震设防情况:渔洞水库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标准符合NB35047-20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整改意见 | 水库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等材料应在电子政务服务网上备案。 | (二)红石岩堰塞湖水库检查工作组 | 昭通市防震减灾局和鲁甸县防震减灾局工作人员 | 检查时间 | 2023年7月25日 | 检查情况 |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地震监测设施,但未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技术要求的设备;无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地震监测设施运行;水库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未提交纸质备案资料,未按新规定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备案;尚未健全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报送机制。 2.防震设防情况:红石岩堰塞湖水库基本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标准符合NB35047-2015《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规定。 3.地震应急准备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整改意见 | 1. 水库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等材料应在电子政务服务网上备案。 2. 水库坝高103米、库容1.85亿立方米,经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认水库正常蓄水区及其外延5000米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峰值加速度0.15g 以上区域,根据《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需建设水库地震测震台网。 3. 进一步沟通完善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向省级地震部门报送机制。 |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市防震减灾局震防科,联系电话:0870-2126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