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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0日,绥江县地震事业发展的里程碑。
县政府张先华代县长在县政府办主任的陪同下,亲临绥江县地震局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地震事业发展问题。
张县长在认真听取地震局袁局长的汇报后,针对“昭政发[2006]48”文件内容,结合绥江县后靠式迁建的抗震设防问题,从地震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编制、办公条件、仪器运转、科普宣传等10个方面进行了逐一研究、解决。
张县长指出:
一、由地震局牵头,依靠建设等部门联合对施工图纸进行抗震设防设计的审查。安排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研究。
二、安排分管移民工作、地震工作的县领导召集有关部门,专题对后靠式迁建中的抗震设防管理进行研究、处理。
三、地震局所必须的日常运转经费统一纳入财政正常年度预算。
四、地震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由于地震局没有什么迁建实物指标,所以一方面按县十一五规划力争省市扶持与地方配盘相结合,另一方面尽可能结合迁建争取业主赔偿一部分进行。
最后张县长要求:对“48号”文件的落实,如果还有什么不到位的,形成书面材料报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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