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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地震局开展档案室建设星级评审工作
    5月,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鲁政办发[2006]33号文件下发《关于开展档案工作“八项工程”的星级评审的通知》,通知要求为促进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各级立档单位必须参加和开展星级评审工作,档案建设的标准一星级至五星级五个级别,一星级为最低星级,五星为最高星级。我局收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档案室的建设及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11月,在县档案局业务人员的具体指导下,在单位领导的重视下,通过相关人员的积极努力工作,鲁甸县地震局的档案室建设管理工作,基础业务顺利完成,并申请验收。
    12月26日15时,由县档案局、县政协、县人大组成的档案星级评审验收组,到鲁甸县地震局进行机关档案室建设星级评审验收,并进行现场考评,鲁甸县地震局档案室建设等级验收符合三星级标准。由县人大和政协的领导向县地震局颁发了《云南省档案室工作“八项工程”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建设三星级标牌》及证书。同时,也对地震局档案室建设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科技档案需进一步做好装订编目工作,设施设备还需进一步完善,家庭档案的建立还需进一步完善”。
[ 作者:鲁甸县防震减灾局 | 时间:2006-12-27 17:55:16 | 浏览:445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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