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4日上午,绥江县政府黄勇副县长受县长委托主持召开了全县农村实施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问题调研会。县发改、建设、国土、移民、地震、民政局等多家涉及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副县长强调,在绥江面临举县搬迁的形势下,根据国办发[2007]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我县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工作,把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由地震局牵头代县政府草拟全县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方案,各部门要相互支持、配合,积极实施农居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争取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为绥江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各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们将不遗余力,把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这一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推动起来,并努力取得好成绩。为建设平安绥江,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而作出贡献。 |